2026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水滸傳第八回 懶人包

  水滸傳第八回 懶人包


林教頭刺配滄州道 

魯智深大鬧野豬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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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林沖開封府受審,孫定暗中維護。



上回說到林沖帶著寶刀進白虎節堂要給高俅看,卻被扣上「持刃闖禁地、意圖刺殺上官」的罪名,命人將他解送開封府審訊。


開封府尹滕玉升坐堂聽審,林沖把整件事自頭到尾說清楚:

從高衙內在東嶽廟調戲他妻子、陸謙設計誘騙、設局引他帶刀進白虎節堂……一字不差地陳述了事情真相。


然而府尹收的高俅的批示是「定要問罪」,正左右為難之際,當案孔目(書吏)孫定(人稱「孫佛兒」,以公正好善著稱)私下向府尹分析:


照林沖口供來看,他明顯是冤枉的。


唯一的辦法是讓林沖認下腰懸利刃,「誤入」節堂而不是要「刺殺上官」,這樣至少能保住一條命。



府尹雖然一開始不認同,但孫定說了一句話:「這開封府不是朝廷的,是高太尉家的。」

(暗示高俅跟皇上關係很好,不聽他的,府尹可能會被皇上調走。)


府尹最終接受了這個方案,要林沖認罪。


林沖被判脊杖二十、刺配滄州牢城,臉頰刺了金印,套上鐵枷,由公人董超、薛霸押送前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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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二、與妻訣別,揮淚寫下休書




押出府門,林沖的岳父張教頭和眾鄰居都在等候。


一行人到州橋下酒店坐定,林沖謝過孫定的幫忙,張教頭打點了些銀兩給兩個押送的公人。


酒喝了幾杯,林沖開口對岳父說出一件沉重的事:「泰山大人,此去滄州,生死難料。娘子青春年少,我不忍耽誤她。我今日想立紙休書,讓她自行改嫁,不必等我。」


張教頭大為反對,說這種話從何說起,就算林沖被流放,他也會把女兒接回家好好養著。


林沖說:「若不依我,我便不與娘子相聚。」


岳父無奈,只得說:「那你寫了,我不把她嫁人就是了。」


林沖叫人代筆,口述了一份休書,寫明是自己情願,並非相逼,押了花字、按了手印。


書才寫好,林娘子號哭著奔入酒店,女使錦兒抱著衣服包裹跟在後面。


林沖把寫休書的來意說了,娘子哭道:「我不曾有半些點污,如何把我休了!」


林沖說:「我是好意,怕日後兩下相誤。」


張教頭安慰女兒,說無論如何都不會把她嫁人,只叫她守志。


娘子聽了,哭倒暈絕在地。眾人救醒她,把她攙扶回家。


林沖把休書交給岳父,對眾人拜辭,背起包裹,跟著公人上路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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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陸謙暗中收買公人,訂下殺人計謀



押送的公人董超、薛霸收好行李,正要出發,酒保來說,有位官人要見董超。


董超到了酒店雅間(包廂),正是賣友求榮的陸謙要見他。


陸謙從袖子裡掏出十兩金子放在桌上,對兩人說:


「這是高太尉的意思,請二位途中殺了林沖,把臉皮上刺的發配金印剝回來做表證。事成之後,另有十兩金子相謝。至於官府對於人犯死亡的追究,太尉自會打點,不必擔心。」


董超有些猶豫,說公文「要求把活人押送過去」,薛霸卻一口應承,說道:「高太尉要你我的命都可以,何況這件事。你不作,他找別人做也一樣。」

當下分了金子,約定「五站路內,少則兩程」便動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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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一路刁難,用滾燙熱水燙傷林沖雙腳




六月天氣炎熱,林沖二十脊杖的棒瘡發作,背痛難耐,實在走不動路。


兩個公人表面催促,實則等待機會。


第一天晚上投宿客店,林沖自掏銀子買酒肉請公人吃,兩人趁機把林沖灌醉。


等他沉沉入睡,薛霸燒了一鍋滾水端過來,說要替他泡腳。


林沖不疑有他,伸腳下去,薛霸一把按住,滾燙的水把林沖的腳燙得紅腫起泡。


第二天凌晨,薛霸又拿出一雙新草鞋叫林沖穿。


林沖被逼穿上新鞋,走不到三兩里,腳上水泡被新鞋磨破,鮮血淋漓,每走一步都是鑽心的痛。


薛霸仍不停催促,罵聲不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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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野豬林裡,公人動手欲殺林沖




走到夜晚,到了一片林子前,名叫「野豬林」,是東京去滄州路上第一個險峻幽深之處。


兩個公人以「要歇腳」為由,帶林沖進了林子,把行李放下,說怕林沖趁他們睡著逃跑,要先把他縛住。


林沖說:「我是好漢,吃了官司絕不逃跑。」


但薛霸說不綁不放心,非捆不可。


林沖只好認了,便讓他們把自己連手帶腳、連同鐵枷,全身死死綁在樹上。


兩人縛好,拿起水火棍,這才說出實情:「不是我們要害你,是陸虞候傳了高太尉的命令,教我們在這裡結果了你,取了你臉上的金印回去交差。你不必怨我們,去怪上面的人。」


林沖淚如雨下,哀求兩人放他一條生路,兩人不理,薛霸提起水火棍,朝著林沖腦袋用力一劈,就要打死他。


正所謂:

「萬里黃泉無旅店,三魂今夜落誰家」,林沖的性命將會如何,且聽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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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心得解析


1、 權勢壓迫:程序正義的徹底死亡。


林沖不是輸在證據,而是輸在權勢。


幸好還有孫定這樣的人,才能把死罪減成流放,保住一條命。


而​本應捍衛社會安定的法律與官府,淪為特權階級的私產與家奴,程序正義便徹底死亡。


面對隻手遮天的權臣,開封府尹的仁慈,還是屈服官僚體系內部的利益權衡。


只能用「誤入」包庇高俅的構陷,用「發配」平息太尉的怒火。


這裏點出,在絕對的權力面前,法律不過是統治者隨手把玩的政治工具。



2. 休書不是拋棄,而是成全


林沖主動休妻,不是不要妻子,而是不願她空等一個前途不明的人。


真正愛一個人,有時不是留下,而是替對方留一條路。


​這紙休書,是林沖在權力的淫威面前,斷尾求生的「自我放逐」。


​3、 ​陸謙,可怕的賣友求榮者。


​陸謙的墮落,展現了賣友求榮者的無恥。

當人突破了底限後,就會越來越無恥。

他從當初被動的權宜背叛,演變成如今主動獻策、買兇殺人的「謀劃者」。


他為了對權力的極致諂媚,便用同袍的鮮血與人生,迎合上位者的惡念。

在黑暗的社會中,出賣靈魂往往是攀爬權力天梯的捷徑。

陸謙的惡,正是這書中,短視近利的眾多人物的其中一個。



​4、 ​董超與薛霸,助紂為虐的基層公務員。


用滾水燙腳與新草鞋磨爛水泡,這是助紂為虐的精心設計,藉此瓦解林沖的反抗能力。


在經過了一天一夜走路的折磨,林沖為了趕快休息,便同意了兩人把自己綁在樹上的要求,而放下對殺人滅口的防備。


這群底層執法者只為了微薄的利益與上級的命令,便成了助紂為虐的幫凶。


​五、 林沖的順民個性:造成一生悲劇。


​在野豬林密不透風的絕境中,林沖的「淚如雨下」與「束手就擒」,是他的順民個性展現出悲涼的宿命。


他至死都在幻想「在上位者」能看在他的妥協,得到寬恕。


這種長久以來被「順從」與「尊守秩序」所制約的性格,非但沒有救他,反而讓他喪失了反抗的本能,主動配合劊子手,將自己一步步綁上走向毀滅的絞刑台。


林沖的個性,一直讓他的人生,不斷的重複著悲劇。

畢竟面對絕對的惡,盲目的順從,只會成為惡的助燃劑,而不是滅火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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